金融监管总局回应:商品住房贷款全面纳入‘白名单’,年底信贷规模突破4万亿
10月17日,国新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推动房地产市场稳健前行的新举措进行说明。
近期,我国房产市场供需格局经历深刻调整,房产销售增速减缓,使得开发商面临资金链压力,一些房产项目交付受阻。为应对这一挑战,自年初起,金融监管部门与住建部门携手,构建了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将合规的房产项目纳入“优选名单”,旨在增强金融机构对这些项目的融资支持。
针对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加大“优选名单”项目信贷投放要求,金融监管部门将如何具体落实?
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肖远企在回应媒体提问时透露,截至10月16日,“优选名单”房产项目已批准贷款额达2.23万亿元。预计到2024年底,这一数字将翻倍,突破4万亿元。
肖远企指出,为保障房产项目融资和房屋交付,金融监管总局将进一步优化“优选名单”项目融资机制,确保合格项目全面纳入,已批贷款全额发放,资金拨付及时到位。
具体措施包括:首先,将所有商品住房贷款项目纳入“优选名单”,实现全面覆盖。经过半年多的实践,该机制在协调、金融支持、法律保障等方面已形成较为完善的体系。今后,符合条件的房地产项目将全面按照“优选名单”管理,确保全面覆盖。
其次,对于“优选名单”内的项目,金融机构要做到“全额发放”。金融监管总局已指导银行在现有机制基础上,提升贷款审批和发放效率,确保贷款与项目建设同步。
最后,优化贷款资金拨付流程,实现“及时发放”。商业银行可根据项目公司用款计划,提前将贷款发放至监管账户,根据实际需求支付给相关方,从而提前资金拨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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