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F期权与股指期权规则深度解析 | 热点新闻解读
2019年12月13日,三大证券交易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同步发布通知,明确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期权以及股指期权的具体上市日期。具体来看,上交所和深交所将在12月23日推出各自的沪深ETF期权合约,而中金所则会在同一天推出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
在标的方面,上海市场将以华泰柏瑞沪深300ETF(代码510300.SH)作为期权交易的基准,深圳市场则选定嘉实沪深300ETF(代码159919.SZ)。中金所推出的沪深300股指期权将成为A股市场首个股指期权产品,以沪深300指数(代码000300.SH)作为其标的。
沪深300ETF期权将以实物交割方式执行,而股指期权则以现金结算方式进行。两者的到期月份设置各有不同,ETF期权覆盖当月、下月及未来两个季月,共四个月份;股指期权则包括当月、下两个月份以及未来三个季月,总计六个月份。此外,ETF期权的到期日定于到期月份的第四个星期三,股指期权则是到期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五。ETF期权交易还将实施熔断机制。
对于投资者开户的条件,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参与沪深300ETF期权交易需满足50万元和100万元的资金门槛 respectively。对于沪深300股指期权,个人投资者需连续五个交易日账户资金余额不低于50万元,而机构投资者也需符合一系列的条件,包括资金要求、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的健全等。
以上期权的推出,将进一步丰富资本市场风险管理工具,对资本市场的稳健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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