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好消息!10月19日起,公积金提取限制全面取消,提取方式焕然一新!
近年来,我国致力于推动房地产业的稳健发展,各级纷纷出台相关政策,其中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调整尤为引人注目。以下是一些新的变化: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更新,提取更加便捷
近期,多地推出了新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1. 长沙市:自8月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家庭购买二手房和现房的,需在产权过户满1年且产权未注销时申请提取,提取时限延长至产权过户满1年后的24个月内。已办理住房贷款的,不受此限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嘉兴市:优化新市民和青年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和青年人可全额提取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新市民指未获得本市户籍的缴存人,青年人指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缴存人。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余额增加
多个城市明确了202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1. 哈尔滨市:2024年1月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注意进行补缴。
缴存基数上限为26,462元,月缴存额上限为6,350元。
2. 苏州市: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调整范围为2024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和职工,以及自愿参加公积金制度的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按职工2024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核定。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贷款额度提高
1. 成都市:7月5日起,支持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
成都市推出存量房交易贷款资金监管服务,支持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卖方无需结清原贷款,买方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2. 泉州市:即日起,纯商业贷款也能享受公积金逐月还贷。
已办理建设银行住房按揭贷款的泉州公积金缴存职工,包括借款人及其配偶、子女和父母,可申请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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