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民朋友:

全面解析咨询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与优势

您好!

关于您在市长信箱的咨询,我中心工作人员已及时与您取得联系,并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详细解答。以下为具体答复:

一、根据《巴中市商业银行购房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巴住公管委【2024】11号)第三条,规定如下:“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者(包括异地缴存者),在巴中市购买自住住房(不包括豪华住宅如独栋、联排等),并已办理商业银行购房按揭贷款,取得不动产权并完成抵押登记,符合巴中市公积金贷款条件,可申请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自2024年5月1日起,巴中市所有商业银行的住房按揭贷款均支持“商转公”。

二、“商转公”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需材料:

1.有效身份。

2.婚姻状况相关证明。

3.购房合同及不动产权。

4.原银行借款合同及借据。

5.银行盖章的商贷余额证明及近6个月还款明细。

6.原商业银行出具的《同意提前还款确认函》及6个月还款计划表。

7.收入证明。

8.符合要求的个人借记卡作为委托扣款账户。

9.委托公(夫妻不能同时到场时提供)。

10.异地缴存者需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申请“电子码”并现场验证。

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对于由此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若您对公积金政策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0827-12329或0827-5775634、5775636进行咨询。

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