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近日公开了一起银行内部人员违规放贷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细节。此案中,银行员工张某因受贿和违规操作贷款业务,被依法判处五年六个月的刑期。

张某自大学毕业后即在一家银行任职,2015年起担任对公客户经理,负责处理客户的贷款申请,包括房贷、抵押贷及中小微企业的担保贷款。2019年7月,张某与贷款中介李某及其客户展开合作,李某承诺为张某介绍客户并支付好处费,条件是张某放宽对申请材料的审核。

一银行客户经理违规操作被判刑5年6个月,震惊金融界!

李某介绍的多为资质不佳的中小微企业,这些企业难以在银行获得贷款。李某通过伪造财务报表等手段对这些企业进行包装,而张某则对材料视而不见,甚至协助完善材料,确保贷款顺利发放。通过这种方式,张某帮助李某成功办理了23笔贷款业务,总额达1亿元,并从中获得了30余万元的好处费。

2024年1月,部分贷款发生逾期坏账,张某随后辞职。银行发现其违法行为并向警方报案。宝山区检察院审查认定,张某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且在金融活动中非法收受财物,数额巨大;李某则伙同他人骗取银行贷款,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

2024年10月19日,李某因骗取贷款罪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1万元。2024年9月18日,张某因违法发放贷款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案件中的其他涉案公司负责人也受到了相应的法律制裁。